文化管得好 也是生产力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贺 时间:2013-11-28 【字体:

  
  山西临汾小伙张俊敏为开书店跑了20多次区文化局、工商局才办齐各种证照手续,但书店最终却因难以应付管理部门的各类检查和乱七八糟的费用而关门。原本要做文化传播者的热情,已经被现实浇得透心凉。我相信,张俊敏的经历绝非个案。其实,别说开书店,就是摆个报摊也很难办下来。曾有一位朋友打算在自家开办的药店里兼卖健康类图书,不但要找文化局、出版局办相关手续,还要掏钱参加政府举办的培训班,他感叹:真没想到卖书这么难。
  这种难不仅仅难在表面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更难在信息不透明,各种繁琐的审批程序普通人根本不了解,也弄不清。政府办事人员如果认真负责还好,如果不幸遇到了像河北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那位女警员,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为什么某些政府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敢给群众甩脸子、使绊子?这里固然有他们群众意识淡漠、特权思想浓厚、能力素质低下的原因,也有权力缺乏监督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他们手里的审批权想开业、想办事,就必须过我这一关。但这些审批权究竟是不是必要的?究竟是推动文化发展繁荣,还是阻碍文化活力迸发?这些问题急需厘清。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政府手中的审批权过多过滥既抬高了文化市场的准入门槛、打击了文化创业者的投资热情,也极易滋生腐败,为某些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提供了机会。因此,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迫在眉睫。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政府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以往那种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带有浓重行政化色彩的文化管理方式必须转变,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相适应。如何管好文化,这是一个新课题。我认为,符合上述要求的现代文化管理方式首先是依法行政,这就需要我们对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做一番清理,看看哪些已经不适应今天的现实、哪些已经难以满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立法的立法,尽快使文化管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尽可能减少个人因素在文化管理中的权重。今年,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取消了一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一批审批权,这是一个符合三中全会要求、也符合历史潮流的改变。
  当然,审批权减少缩小了,不意味着政府的管理责任减少或减轻了。政府的管理当然是必要的,但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文化市场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如果政府的管理行为最终使文化市场凋敝甚至关闭,那就从根本上背离了管理的目的。实际上,中国的文化市场首先是个发展的问题,我们的文化市场是很幼稚、初级的、不发达的,需要扶持、需要建设。文化管理首先应着眼于促进发展。不能一说管就给管死了。管死了,谁都能办得到;但管出发展、管出繁荣,就要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和水平了。
  总之,文化管得好,也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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