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火凤凰杯”国际胶片摄影大赛征稿

来源:影像中国网 作者:曹旭 时间:2015-04-07 【字体:

首届“火凤凰杯”国际胶片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摄影热征集作品,2015年10月30日截稿,2015年11月举行评选及公布颁奖结果,2016年4月举行颁奖典礼。本次大赛不分专业、业余,全国摄影机构、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和各大媒介均可参加。大展组委会诚挚欢迎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胶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8年开始广泛应用,大大促进了摄影技术的发展,深圳市福田区摄影家协会协办,让更多人方便接触到这门艺术。在近100多年的时间里,胶片是影像记录的唯一选择。摄影史上的大师们都使用胶片。在将近一个世纪间,胶片摄影给摄影爱好者的美好回忆是永恒的。

本次大赛由深圳市火凤凰摄影协会主办,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承办,共同举办:首届“火凤凰杯”国际胶片摄影大赛征稿于2015年11月举行评选及公布颁奖结果,2016年4月举行颁奖典礼。诚挚欢迎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参赛内容

1.反映国内外大自然的唯美画面和元素、自然风光风土人情;

2.反映祖国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成就;

3.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4.反映体现摄影作者个人摄影风格的艺术作品

参赛要求

1.参展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胶片作品均可。

2.参赛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但必须以胶片作为记录介质。

3.本次比赛只接收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不得进行任何方式装裱。

4.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存原始底片,得奖者必须提交胶片扫描件证明版权。

5.获奖作者有义务在举办方(包括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下同)需要的情况下提供参赛作品的原始底片或高品质扫描的数字文件,作为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所调底片用完退还作者。

6.如有需要,获奖者有义务按举办方的邀请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颁奖仪式确有困难的可凭书面委托书指定委托人代为领奖,委托书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码。

7.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和出版中使用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8.举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9.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10.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1.举办方保留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12.颁奖典礼结束后组委会将通知获选者领取稿酬,接到通知一个月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稿酬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基金会;

13.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纪实类和风景类, 奖项设置如下:

纪实风光类:金奖 1 名,每名奖金10000 元;

银奖 2 名,每名奖金5000 元;

铜奖 3 名,每名奖金3000 元;

优秀奖 10 名,每名奖金500 元;

纪实人文类:金奖 1 名,每名奖金10000 元;

银奖 2 名,每名奖金5000 元;

铜奖 3 名,每名奖金3000 元;

优秀奖 10 名,每名奖金500元;

投稿地址: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705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白:0755-88353199 夜:0755-88353166

联 系 人:协会驻会 副秘书长吴明军 13088833115

协会驻会秘书:盛传海 13265822222

附:参赛表格

首届“火凤凰杯”国际胶片摄影大赛表

作品名称   类别  
作者姓名   电 话   手机  
地址   邮编  
注:此参赛表复印有效,贴于每幅作品之后。
           

注: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意见反馈

本页二维码

关闭